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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文号:郑建办〔2010〕87号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5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静安区一幢正在进行外墙节能保温施工的28层教师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施工单位使用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导致脚手架作业面建筑材料突然起火,大火从外向居民楼里迅速蔓延,已导致53人死亡和财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和国际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建设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和施工、装饰过程中的防火工作已成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气温降低,天气干燥,大风、雨雪、大雾天气增多,电气焊割、电气保温、交叉作业工序等隐患较多,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复杂,是建筑施工火灾、高坠、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11月13日下午1点30分许,我市陇海路桐柏路口中原新城三期工地也发生了一起恶性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规动火,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引发大火,吞噬整栋裙楼,幸未造成人员死伤,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带来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结合《全市“守护中原”冬季消防安全百日决战行动方案》(郑防安〔2010〕33号)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对中原新城项目的建设单位郑州市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从即日起,全市建筑工地立即进行全面的停工整顿,开展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联合验收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筑、装饰、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和高层建筑二次装修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形式
  检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其中11月16日、17日、18日为停工整顿),以企业自查和督查组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实效,特成立建筑工地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副 组 长:杨双灿 市建委副主任
        赖郑华 市建委副主任
        李   亚 市建委副主任
        丁启豹 市建委纪委书记
        闫建民 市建委总经济师
        杨   琦 市建委主任助理
        高必成 市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高必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远烁同志担任。同时成立8个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远 烁
  成  员:姜耀武 何建宝 王大军 姬乐乐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世杰
  成  员:张笑冰 李 胜 张 健 刘旭冉 王伟正
  督查范围:郑东新区工程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李锦林
  成  员:邓松江 刘喜杰 陈仲玉 伍彦军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第四督查组
  组  长:聂孟建
  成  员:马树强 刘明华 杨政勇 季怡冰
  督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
  第五督查组
  组  长:郑传昌
  成  员:付金歧 崔明浩 王作明 杨春生 赵  磊
  督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
  第六督查组
  组  长:王 岩
  成  员:王 旋 刘宪强 汪原力
  督查范围:各县(市)、上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和航空港区工程
  第七督查组
  组  长:李春献
  成  员:监察队成员
  督查范围:综合协调督查市内无手续及市内五区工程
  第八督查组
  组  长:杨照安
  成  员:林 雍 曾庆元
  督查范围:全市单独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和二次装修装饰工程
  五、检查重点
  1、 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工地要将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利用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职工夜校等形式,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扎实认真地排查和消除隐患,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建立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消防队伍、消防措施的建立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情况;现场易燃物品、易燃部位和易起火操作程序要悬挂警示标志,并配足消防器材由专人进行管理;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开关箱、漏电保护设施维修维护情况,防止漏电、短路引发火灾险情;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严禁抽烟,应专门设立吸烟室,避免因烟头未熄灭引燃施工材料等火灾隐患;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等均应有防火及冻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并妥善保管悬挂警示标志;专项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3、加强施工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中或地下室作为住宿或办公场所;要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使用电热毯、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媒气中毒、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应设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
  4、防止冻伤事故。冬季露天作业区应设风挡,在工作区域附近搭设取暖棚,对露天作业的工人应按规定发给防寒服、棉鞋、棉手套,并提供一些防冻药膏等。冬季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要增加检查和保养次数,要特别注意保护制动装置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和可行性。
  5、防止塔机等起重机械事故。施工现场使用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在多台塔机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防止在大风作用下大臂旋转碰撞。做好塔吊等大型起重运输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各种安全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抗风能力。塔吊设备的拆装,必须编制详细的拆装方案,严禁使用无拆装许可证的队伍从事拆装作业。
  6、防止滑倒摔伤。应对各类脚手架、临边防护栏杆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脚手架外侧必须按标准进行立体防护,无论是立网还是水平网均应严密、牢固;脚手架斜道、平台、作业层、通行道路上的霜冻、结冰、积雪,应指定专人随时清除,并铺防滑草袋、撒炉灰、钉防滑条等;对正在施工的屋面、楼层、阳台等临边部位严加防护;高层建筑工程必须进行立体防护,对高处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7、防止触电事故。对进行冬季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采用电加热施工或养护时,应由专业电工安装、检修,并派电气工程师指导。各种电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准缠在金属物上,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项目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冬季防火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防火、防冻、防滑、防触电、防高坠、防中毒、防起重机械事故”作为冬季建筑施工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动火部位、消防设施、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临时用电、主体防护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加大力度,消除隐患。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必要的物质储备。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督促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我市施工现场冬季施工安全。
  4、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次大检查活动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检查负责制,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果断处置,及时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要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强力措施;对于整改不力和造成事故的建筑工地及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依法重罚处理,并将其不良行为录入郑州建设信息网公开曝光。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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